因學生在外走讀,非上課時間段我們難以了解學生、難以管理學生,學生安全存在較大隐患,因此,請各院系在審批學生走讀手續時應更加嚴格、更加規範。
1.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不符合走讀條件的一律不予審批。
2.學生申請走讀,必須與學生家長當面核實情況。所以,必須要求學生家長到校,輔導員(班主任)與學生、學生家長面對面核實情況,向學生及其家長陳述其中的利弊。如學生家長難以到學校辦理手續,應延遲審批或不予審批。目的:防止學生申請走讀,但是家長不知情或不同意(防止學生家長的簽字和手印是僞造的)。如學生、學生家長均同意走讀,有關申請材料上需要學生和學生家長當面簽字、按手印。相關手續一定要規範、齊全。
3.嚴格審批走讀時間。辦理時間一般為學年末(新生為學年初),學年中一般不應辦理走讀手續。走讀期限一般為一年。
學生因考研申請走讀的,在學生考研結束後,應動員學生立即回宿舍居住(條件允許的話),以及時了解學生情況、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
5.深入做好學生思想工作,減少學生走讀人數。特别是學生考研申請走讀,應充分做好學生學想教育,并不是考研就必須走讀,并不是走讀的學生學習效果更好(例如有的班級,9名學生考取研究生,沒有一名學生走讀),走讀的學生也有很多考不上研究生的。
适當控制走讀學生人數的好處:學生在宿舍裡會更安全,更容易管理。學生在外走讀,我們無法及時知曉學生在外的情況,這樣學生發生意外傷害、意外事件的可能性會大大增加。
有的學生以考研名義申請走讀,但不見得是真的準備考研。背後的原因、現實情況需要去深究。
請各院系認真摸排在外走讀的學生情況,對于未辦理走讀手續的,一律要求其先回宿舍居住,然後進行批評教育、按規定嚴肅處理。要采取多種措施,杜絕學生因走讀或其他學生宿舍方面的原因導緻發生的各種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