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各部門、各單位:
端午節将至,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糾正“四風”,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作風建設,嚴禁有下列行為:
(一)用公款大吃大喝、旅遊和參與高檔消費娛樂活動;
(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以及旅遊、健身、釣魚、娛樂等活動安排;
(三)黨員幹部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
(四)公車私用及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
(五)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六)用公款支付或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七)以各種名義向下屬單位轉嫁、攤派和報銷費用;
(八)利用過節巧立名目、借各種名義突擊花錢;
(九)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财;
(十)違反節日值班值守制度。
二、各單位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加強幹部師生教育管理,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深入推進作風建設。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落實“三嚴三實”,帶頭遵守相關規定,并注重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
三、校紀委将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凡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将一律零容忍、嚴懲處,實行“一案雙查”,不僅要依紀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主體責任、分管領導的“一崗雙責”責任。
舉報電話:8058540
舉報郵箱:jiwei8540@126.com
校紀委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