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5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重要學術著作出版資助項目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5-04-23    浏覽次數:

各院(系、部),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社科聯《關于申報2015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重要學術著作出版資助項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開始組織申報2015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重要學術著作出版資助項目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範圍

省内社會科學工作者已經完成并與出版社簽訂正式出版合同的基礎理論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學術著作。

二、申報标準及要求

1.申報的著作應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研究領域的先進水平;其階段性成果須在本學科權威性學術期刊上發表過2篇以上的相關論文。

2.由項目負責人(第一完成人)填寫《河北省社會科學重要學術著作出版資助項目申報表》(一式3份),并須由2名正高職稱、同學科的知名專家書面推薦。

3.申報著作不存在知識産權糾紛。

4.申報人須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全部書稿的電子版;

(2)書稿的《前言》《目錄》及能夠證明書稿水平、特點的文字材料;

(3)主要參考文獻目錄;

(4)出版合同原件;

(5)提供由河北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院科技查新咨詢中心出具的著作稿相似度檢測報告,重複率不得超過15%(科技查新咨詢中心聯系人:靳宏博,聯系電話:85890388、18631113153,電子郵箱:hebeichaxin@163.com)。

三、經費資助辦法

1.資助項目分重大項目和重要項目。其中,重大項目資助金額為5萬元,重要項目資助金額為1-3萬元,資助經費劃撥到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的财務部門,待著作出版并經省社科聯驗收合格後,由項目負責人按規定使用資助經費。

2.獲資助項目須在顯著處标注“河北省社會科學重要學術著作出版資助項目”字樣,并送交省社科聯20套樣書。

3.省社科聯對獲資助項目進行學術評估。項目負責人要對項目完成後的學術及社會反響進行跟蹤整理,并須及時報送省社科聯成果處。

4.2015年度獲資助項目完成時限為2016年6月30日前。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完成的,須提前向省社科聯成果處寫出延期申請報告,否則按不能完成處理。對無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将撤銷對該項目的資助,追回已撥付的款項,且3年内不得申請該項目。

四、截止時間

2015年4月27日前,将申報材料紙質版及《申報表》電子版一并提交科研處,逾期不予受理。郵箱:kfq_kyc@163.com

聯系人:王大江 8076155

附:申報表UpLoadFiles/file/2015-04/2015042315515799634.doc

科研處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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